今年初至4月底,高雄至少發生七起工安事故,帶走九條人命。
工地安全,是靠自主管理;我也認同。
問題是,如果現場管理,完全都是靠廠商指派的人監工,那不就是「球員 裁判 都是我的人」?
329林欽榮副市長召開「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」,會中有律定「工地巡檢表」中,應檢附工地負責人、職安衛人員及「監造人員」的設施安全檢查簽章,
但是經過我們現場調查發現,監造人員的簽章欄位,居然被偷天換日成「專任工程人員」,導致三個簽章人員,都是廠商指派的狀況,原本應該擔任第三方公正的監造角色,被消失 ...
高雄市議員林于凱粉絲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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